10月29日,为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市对学习宣传民法典工作的具体要求,促进学院师生能够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学好用好民法典,不断推进法治建设。学院邀请辽宁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姚旭在数字大厦一楼报告厅进行了民法典宣讲报告,学院党委副书记张学伟主持会议,领导班子成员、全体中层干部、部分教师和学生代表参加了报告会。
宣讲报告会现场
姚旭副教授主要从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中与我们工作和生活密切相关的几个问题等方面进行了详细介绍,并结合典型案例进行了详细分析。
姚旭教授的精彩报告,让全场师生受益匪浅并引起了强烈的反响,能够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必须遵循的规范,同时也引导每一位老师和同学都能在心中种下法治的种子,时时浇灌,注重滋养,让它生根发芽、开花结果,提醒师生要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学会用法律约束行为。
党委副书记张学伟主持会议
民法典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系统总结了改革开放40多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民法发展成果和实践经验,是一部扎根中国大地、反映人民意愿、体现时代精神、彰显华夏气派的民法典,是一部能够屹立于世界法典之林、为人类法治文明贡献中国智慧的21世纪民法典。
辽宁大学副教授姚旭作报告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讲清楚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
报告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