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了《沈阳市高校就业先进院校评比结果的决定》,共授予5所院校“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示范院校”;授予10所院校“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院校”。我校荣获“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示范院校”荣誉称号。
学校始终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把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不断加强就业工作组织领导,优化就业指导与服务,多元化渠道开拓就业岗位,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持续推动就业工作提质增效,为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保驾护航。
下一步,学校将继续动员全校力量,树立大就业观观念、形成大推动合力、拓宽大合作渠道,在“访企拓岗”提质量、就业指导服务体系化、岗位信息筛选和推送精准化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服务企业需求,服务学生成长成才和职业发展,全力以赴推进毕业生更高质量充分就业。
供稿|招生就业处
编辑|微平台 李鑫弈
审核|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