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界校友、全院教职工,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校史馆是学院展示自身发展轨迹、办学传统、文化传承和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等方面的窗口,是进行知校、爱校教育的重要基地。为了传承历史,开拓创新,展示学院办学历程,呈现求索不舍的历史印迹,彰显追求卓越的精神风貌,学院决定筹建校史馆。根据年初工作安排,拟启动校史馆建设,现面向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全院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同志及历届校友、社会各界人士征集学院各时期文献实物资料。
一、征集范围
1.反映合校前以及2005年合校以来学院党建与思想政治、教学、校企合作、科研、社会服务等各方面成就的内容。
2.各级领导人、社会知名人士及重要外宾来校参观、视察、访问或讲演时的照片、影像、题词等相关资料。
3.学院各个时期校领导、知名学者、杰出校友、为国家社会和学校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士的著作、手稿、笔记、书信、题词、奖状(品)、证书(章)、聘(任命)书、工作证和有纪念意义的工作、生活用品,相关的照片、录音、录像等音像史料。
4.学院各个时期具有历史价值的讲义、教材、出版物、教具、实物模型、仪器等。
5.反映学院历史变迁、工作成就的照片和相关实物,例如建校初期学院建筑物照片、历届毕业生合影照片、各种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照片、体现师生学习工作生活的老照片、反映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党建、思政等工作成绩的照片及相关资料;各办学时期、各办学点的学生社团原始注册证书、批文及反映活动情况的历史资料、实物、照片等。
6.各个时期的匾牌、印章、校徽、校标、校旗、校服、校歌、学生证、毕业证、借书证(卡)、成绩单、饭票、饭卡等;历届学生录取通知书,毕业生的派遣证、自荐书、师生间赠言题录纪念册等的实物和照片。
7.学院各个时期新闻媒体对学校重大事件的报道。
8.其他有历史价值的资料或实物。
二、具体要求
1.提供的校史资料以原件为佳。学院将根据提供者的意愿,通过受捐、暂借、代管等办法接收校史实物资料。凡征集到的校史实物资料,学院均登记造册,开具接收单,颁发捐赠证书以致谢意。有意捐献的各类校史实物资料中,如有特别珍贵、本人欲亲自保存的,可捐赠复制(印)件,也可由校史馆复制(印)后归还原件,有其他特殊要求的也可以协商。
2.此次征集校史资料的时间从即日开始到2021年6月15日结束。
3.联系方式
有关征集校史资料、实物的咨询、协商等具体事宜,请与党院办王丽杰老师联系,办公电话:88252612,手机:18040255899,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285953902@qq.com。
特此公告。
附件:史料、实物征集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