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网络谣言传播流传速度也随之加快,对正常的社会秩序易造成不良影响。特别是微博客、微信朋友圈等即时通信工具的普及,使当前的管理背景与管理方式发生了极大改变。但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网络上随意制造谣言、未经核实随意传播谣言属违法行为,同样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明文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相关法律规定:
1.在微信朋友圈转发未经核实的消息属于违法行为,微信属于公共平台。在公共平台传播谣言、虚假信息,自己未经核实随意转发是违法的,而编造、故意散发此类消息造成严重后果的,将面临法律制裁。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的相关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小编提醒大家:
面对网络谣言我们该怎么做?
第一,要有警惕意识,考虑一下信息合不合理?不轻信、不盲从、不传播。
第二,要有法律意识,考虑一下信息内容合不合法?不合法的应第一时间要报警。
第三,要有求证意识,多从社会各方面的权威信息平台查证信息来源及真实性。
这样才能尽可能避免网络造谣传谣行为在我们身上发生。
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是维护社会安定的应有之义。
我们每个人都不是旁观者
依法上网、文明上网
善于用网、合力护网
人人争做好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