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阳城游戏官方网站(中国)有限公司考场管理规定
第一条 各科考试一律在规定的时间和考场内进行。
第二条 各二级学院应认真配备监考人员,监考人数可根据考生人数进行动态调配。标准考场30名考生,要求每个考场至少2名监考人员,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0人(或近10人)需要增加一名监考人员。
第三条 教学管理部门和各二级学院应在考试之前按照考试学生人数认真做好考场安排工作。考场安排要求每个标准考场不应超过30人,考场内桌椅实行单行排列,按照“7、8、8、7”规格摆放,笔试单人单桌,上机考试单人单机。考生间距不得少于2张课桌距离。桌抽中物品清理干净,桌抽朝前摆放。根据桌贴或考号按号入座,不得私自串座。
第四条 监考人员要求必须佩戴监考牌,监考过程中不得聊天,不得外出办事,并分别站在考场前后进行监考。
第五条 确定考场负责人,原则上二级学院考试由二级学院院长或教学院长担任主考,学院大型考试由教务处长任主考,学院考试除设监考人员和主考人员外,还要设流动监考人员。巡考人员需填写《巡考纪实》。
第六条 监考教师考前核对进入考场的应试学生;为防止替考现象发生,应试学生须出示《学院考试证》(补考、缓考时要出示《补考通知单》、《缓考通知单》),将其摆放在桌面右上角接受检查;对于未携带《学院考试证》(《补考通知单》、《缓考通知单》)的学生,取消其该课程考试资格;凡遇人、证不符或非本考场应试生,须当即扣留其《学院考试证》(《补考通知单》、《缓考通知单》)交主考处理。
第七条 应试学生应准时进入考场,迟到30分钟者,不准入场,同时取消其该课程的考试资格,按缺考处理。
第八条 闭卷考试时,考生除自带该科指定的文具外,不得将其他物品(包括各类通讯工具)带进考场;已带进考场的,必须集中存放在监考教师指定的地方。
第九条 考试中除试卷字迹不清外,监考教师不得解答学生提出的任何问题。
第十条 考生在答卷过程中不准互借工具,不准东张西望,不准将讲义或笔记等垫在试卷下,不准交谈议论;严禁抄袭他人试卷或允许别人抄袭自己的试卷。
第十一条 开考30分钟后,学生经监考教师许可,方可离开考场
第十二条 监考教师发现企图舞弊的学生,应及时予以警告;监考教师发现考生违纪应当场处理,同时将违纪考生情况如实填入《考场记事》。
第十三条 考试结束后,学生应按时交卷,并退离考场,不得拖延时间,交卷时不得相互对答案;提前交卷的学生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教室内逗留及在考场附近对答案或高声喧哗,否则,按违纪处理。
第十四条 考试期间教室内墙壁、桌椅及黑板上不得张贴、书写与考试有关的复习参考资料、信息;桌面只允许放置考试所需必备物品,水瓶放置在桌子左面或右面的地上,其他物品放置在监考人员要求的指定位置。
第十五条 学生应作好考前准备,考试时不准随意出入,因特殊情况不得不离开考场时,应征得监考教师的同意。
第十六条 考生答题一律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答案书写在草稿纸上的,一律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