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阳城游戏官方网站(中国)有限公司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调动学生学习的自觉性与积极性,促进我校优秀拔尖学生的脱颖而出,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和特长的发挥,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学校集体决议的原则。
(二)体现社会对人才需求、有利于促进就业的原则。
(三)坚持因材施教、利于学生个性发展的原则。
(四)确保整体人才培养质量、转入专业办学条件和培养能力相匹配的原则。
(五)坚持以人为本、择优调转的原则。
(六)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优先考虑的原则。
第二条 转专业基本条件:
(一)在国家级职业技能大赛中,取得拟转入专业比赛项目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
(二)学生休学期满复学后,本专业无后续班级的;
(三)根据社会(行业或企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需要适当调整专业,在读学生可转到其他相关专业就读的。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得转专业: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超过一学年的;
(二)高考分数低于拟转入专业当年相同生源地录取学生的最低分数的;
(三)休学期间或应予退学的;
(四)申请二次转专业或申请退回原专业的;
(五)招生时有特殊要求或特殊形式招生(中职升高职、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参加学院试点教育教学项目的学生等)的。
第四条 各专业可接收转入学生的名额,由各二级学院根据本学院的师资、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等各方面条件确定。
第五条 转专业的程序
(一)每年6月或12月,公布各专业拟接收转入学生名额。
(二)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交拟转入学院进行审核。
(三)各二级学院组成考核组,对申请转入学生按规定进行考核,并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
(四)各二级学院将拟接收学生考核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五)将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在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
(六)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及时在学信网上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第六条 转专业后成绩认定
对于转专业的学生,根据其原专业的成绩单直接认定相应课程成绩,若有未修课程则需参加重修。
第七条 转专业的学籍及收费管理
(一)学生在申请及办理转专业手续过程中,必须继续在原专业学习,遵守学习纪律,不得无故缺课。
(二)转专业学生的学费按转入专业的收费标准收取。
第八条 附则
(一)本办法自2017年9月1日起实施。
(二)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