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阳城游戏官方网站(中国)有限公司贫困学生资助管理办法
根据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财教【2007】574号)、《辽宁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财教【2007】575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事业收入提取资助经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辽教函【2016】569号)要求,高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做到“应助尽助 ”。
第一条为做好家庭生活贫困学生的工作,及时掌握贫困学生信息,做到科学管理、合理资助,使他们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贫困生的认定
贫困生认定程序参照《辽宁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执行。
第三条 贫困生的资助
用于资助贫困学生资金来源于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学院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经费以及社会捐赠等。其中,事业收入为已经收取入账的学费和宿费收入合计,以会计年度为核算周期,具体金额以当年决算表报送数据为准。
(一)学院设立绿色通道,对于没有能力缴纳入学费用的贫困生,正常办理入学手续,保证不让一个贫困生因交不起入学费用而辍学;
(二)学院设立阳光基金资助贫困学生,按照《大阳城游戏官方网站(中国)有限公司阳光基金管理实施意见》执行;
(三)学院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贫困生工作,按照《大阳城游戏官方网站(中国)有限公司勤工助学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四)学院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评定、发放各级各类奖助学金,按照《大阳城游戏官方网站(中国)有限公司奖助学金评审细则》执行。
第四条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不予或停止资助
(一) 在校期间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
(二) 违反校规校纪受到警告(含)以上处分的;
(三) 学习不努力受到学籍处理的;
(四) 在申报贫困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第五条加强贫困生的教育管理
(一)加强贫困生的思想引导。广大教师、辅导员及全体学生干部都要关心和爱护贫困生,与他们交朋友,使他们感受到学校大家庭的温暖。鼓励、帮助他们克服自卑情绪,树立自强、自立的信心,积极进取,努力成为生活的强者。
(二)在学习生活上关心和爱护贫困生。及时了解贫困生的学习、生活情况,对于他们的困难及时予以帮助,使他们的生活无忧虑,在重要节日给予特殊关爱,把党和政府及学院对贫困生的关怀落到实处。
(三)开展贫困生主题教育活动。组织策划以感恩、诚信和自立自强为核心的主题教育活动,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努力把学生培养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七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学生处。